小微企業再獲政策青徠。
  據媒體報道,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這是近兩年來,國家第三次對小微企業出台稅收優惠政策,而且,一次比一次力度大、範圍廣。按照有關方面的統計,將有1000萬戶次的小微企業從中受益。
  眾所周知,小微企業是我國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最基本的載體。如果沒有小微企業做支撐,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將受到嚴峻考驗。即便小微企業發展不好,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也會失去保障。
  更重要的,小微企業發展環境的改善,不僅能夠帶來就業環境的變化,更會帶來創業氛圍的形成,有利增強居民的創業熱情。
  事實也是如此,對中國來說,每年新增就業人數那麼多、壓力那麼大,單純依靠政府和其他企業創造就業條件,顯然是遠遠不夠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鼓勵和促進居民創業,讓創業成為居民就業的主力軍。一旦居民創業的氛圍形成,整個社會的就業環境就會大大改善,居民收入增長的良性機制也就能建立。
  而要增強居民的創業動力,激發居民的創業熱情,小微企業的生存環境如何,無疑是最重要的方面。一旦小微企業的生存環境能夠傳遞出正能量,那麼,廣大居民創業的動力就會大大增強,熱情就會迅速爆發。反之,則會失去創業的信心和動力。
  顯然,給小微企業減負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要知道,從中國小微企業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負擔沉重,是最傷居民就業信心的方面。而這些負擔,不僅僅表現在稅收上,也表現在各種收費、罰款和攤派上,更表現在各種檢查、驗收、審批等非經濟負擔等方面。也就是說,負擔已構成影響小微企業發展的“緊箍咒”。
  應當說,此次國家再度對小微企業稅收政策予以調整,讓利於小微企業,必然會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產生積極而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法定層面的減負,顯然還不足以讓小微企業的負擔得到明顯下降。實際上,對小微企業來說,更需要解決的是稅收之外的各種負擔,包括經濟負擔和非經濟負擔。因為,那一切大多看不見、摸不著,卻又都是實實在在的利益和信心。特別是信心,將直接決定廣大居民創業的信心。
  為什麼廣大居民創業的信心不足、動力不強、熱情不高,除了對自己缺乏足夠的信心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多數居民都在小微企業工作,或在小微企業工作過。所以,他們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環境是相當瞭解的。也正是因為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環境十分瞭解,那麼,小微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就極有可能成為他們創業的阻力和障礙。他們擔心,一旦自己也走上創業之路,也同樣需要承受這樣的負擔、承擔這樣的壓力。慢慢地,也就對創業失去信心、失去動力了。
  相反,如果廣大居民在小微企業工作時,看到的都是創業的成就和喜悅,看到的是政府對小微企業和關心和支持,看到的是效益的不斷提升和工資水平的不斷提高,他們會自然而然地對創業產生興趣,對創辦小微企業熱情高漲。為什麼有的地方的居民創業熱情高,而有的地方的居民則對創業缺乏動力和熱情,皆是創業的條件和環境不一樣。
  所以,在積極出台政策,給小微企業減稅的同時,更要對小微企業的負擔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調查和分析,看一看除稅收之外,還有哪些方面的負擔。看一看除經濟負擔之外,還有多少非經濟方面的負擔。在此基礎上,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將壓在小微企業身上的負擔大山搬走,從而有效激發廣大居民的創業熱情,給廣大居民創業插上翅膀。一旦居民的創業熱情被充分激發,不僅就業和收入增長有保障了,企業的梯形結構也形成了。中國企業的塔基就會越來越牢固,發展的基礎也會越來越堅實。
  文/譚浩俊  (原標題:給小微企業減負,為居民創業插上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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