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12月20日電 (李愛平 張瑋) 在過去的五天內,內蒙古“呼格案”在媒體的持續關註下,相關消息得以最大限度的傳播,然而在網絡上卻充斥著另一番經不起考驗的“謠言”。
  “新中國成立以來首起嫌疑人被執行死刑後又宣佈無罪的案件”、“‘呼格案’家屬不滿意104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賠償”、“呼格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自殺”……,上述這些說法經記者核實,發現均為謠言。
  12月15日8時30分,內蒙古高院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迅即有社交媒體為該案貼上“新中國成立以來首起嫌疑人被執行死刑後又宣佈無罪的案件”的標簽。
  當天,中新社記者向內蒙古多名司法界人士求證得知,該說法不成立,該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多的幾起嫌疑人被執行死刑後又宣佈無罪的案件之一”。
  12月18日,關於呼格吉勒圖父母不滿意104萬元賠償的言論,一度甚囂塵上。當記者就此求證呼格吉勒圖父親李三仁時,李表示驚愕。
  “會依照律師的意見,充分協商溝通,最終提出申請的具體時間和賠償金額。”李三仁坦言,目前還未最終敲定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的具體日期,不存在外界所說的“不滿意”言論。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姦殺人案,年僅18周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並判處死刑。2005年,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此後關於呼格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的追責一時成為焦點。
  中國官媒新華社12月18日發佈消息稱,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於17日下午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但在19日一早馮志明卻被社交媒體描寫為“已奪槍自殺”。
  該消息描述說,“馮被帶走時,乘人不備,奪得法警配槍,果斷對自己一槍爆頭”,“在他內褲口袋中發現遺書:我對不起小呼……”
  中新社記者當晚向內蒙古政法委、內蒙古檢察院等單位核實後,確定這一說法為“謠言”。
  事實上,從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之日起,在追責問題上,馮志明已處於風口浪尖。呼格案代理律師王振宇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馮志明在造成冤案的過程中到底起多大作用,是需要偵查的。“理性對待每一個人才是法治,這包括對當年辦案人員的調查”。
  北京法大(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海龍認為,在呼格案中,希望每一位民眾能以依法治國的角度來關註此事件,而不需要不客觀、不理性的聲音充斥在各類載體上,混淆視聽。(完)
(原標題:內蒙古“呼格案”:那些經不起考驗的“謠言”)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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